红雨
-
【仲裁公告】张红雨与浙江浙一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浙江浙一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张红雨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浙杭余杭劳人仲案(2023)4757号),申请人张红雨要求你单位支付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10月11日欠发的工资44966元。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间本案中止审理。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