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各类群众诉求,应当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渠道进行。现将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信息接收渠道汇总公布如下:
一、接待渠道:
接待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文一西路1500号)5号楼19层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中心;
二、信函渠道: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文一西路1500号)5号楼19层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中心,邮编:310023;
三、电话渠道:
电话号码:0571-12315(网购维权),0571-12345、0571-89312345(非网购维权);
四、网络渠道:
1. 全国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另包括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请搜索“12315”。通过该平台进行投诉举报的,可以直接在平台上查询处理结果。)
2.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 http://zxts.zjzwfw.gov.cn/wsdt/。(通过该平台进行投诉举报的,可以直接在平台上查询处理过程和办理结果。)
为准确、及时接收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各类群众诉求信息,保障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如需向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举报信访咨询等各类群众诉求,请按本公告公布的上述渠道进行;上述渠道之外的其他方式不作为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接接收群众诉求信息的渠道。为了保障效率和质量,复杂情况请通过信函渠道反映。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