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以及省市区有关工作安排,着力呼应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我区城市持续有机更新,进一步促投资扩内需,特制定本计划。
一、改造范围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区老旧小区改造重点为2000年(含)以前建成、近5年未实施综合改造且今后5年未纳入规划征迁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
二、改造目标
按照“范围全覆盖、水平全提升”的要求,通过综合改造提升,打造更多“六有”宜居小区,即有完善设施、有整洁环境、有配套服务、有长效管理、有特色文化、有和谐关系,促进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具体计划
(一)纳入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1.瓶窑镇改造3个小区,涉及房屋36幢,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惠及居民597户;
2.余杭街道改造1个小区,涉及房屋11幢,建筑面积4.48万平方米,惠及居民354户;
3.良渚街道改造3个小区,涉及房屋7幢,建筑面积0.62万平方米,惠及居民81户;
(二)纳入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
1.瓶窑镇完成改造1个小区,涉及房屋33幢、建筑面积6.31万平方米,惠及居民565户;开工改造3个小区,涉及房屋5幢、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惠及居民96户;
2.余杭街道完成改造1个小区,涉及房屋11幢,建筑面积4.48万平方米,惠及居民354户;开工改造3个小区,涉及房屋46幢、建筑面积6.77万平方米,惠及居民930户;
3.良渚街道完成改造5个小区,涉及房屋16幢、建筑面积1.51万平方米,惠及居民165户;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余杭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余旧改〔2020〕1号)、《杭州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技术导则(试行)》等文件规定的相应条款执行。
(二)坚持“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总体原则,由各镇街于每年9月15日前向区住建局申报本辖区下一年度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计划。原则上,申报项目需符合物权法规定的“双2/3”条件,且业主对改造方案(内容)的认可率达2/3。每年改造计划的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四年计划中确定的每年度改造量,具体项目根据居民意愿可作适当调整。
(三)在列入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计划后,由各实施主体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委托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方案,做到“一小区一方案”。设计方案由区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审查,设计方案评审通过后才能予以实施。
(四)各单位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由区住建局发挥统筹牵头作用,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镇街推动行动计划落实到位;各镇街、区财政局对列入行动计划的项目逐年安排建设资金,保障项目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改造项目及成果开展宣传,努力赢得居民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