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易艳秀)近年来,兴安县湘漓镇始终坚持以绩效为抓手,从完善村干部绩效考核制度上破题,在“出卷、监考、评分”三个环节持续发力,激励村“两委”干部勇担当、真作为,全面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坚持“出好试卷”,增强考评实效。牢牢把握工作重心,在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县里的村干部绩效考评方案,制定印发了《湘漓镇村干部绩效考评工作评分细则》。细则按照7比3的分值比例设置中心工作与特色工作分数,整体围绕村级党的建设、防止返贫、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等工作设定精准细致的考核评分,并实行可量化的考评方式。
坚持“考试监督”,突出考核质效。成立由乡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块业务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考核小组,采取日常督查评价、工作实绩、领导评价等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村干部的阶段工作实绩,以季度为周期对村“两委”开展考核。
坚持“分数算准”,强化考核结果。坚持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村“两委”干部监督管理、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立足于考核结果运用,完善考核奖惩措施。按照“同类不同等,奖励不一样”的原则,将全镇14个行政村划为“两类四等次”,设置一类村、二类村分别占比3个、11个,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分别占比3个、4个、5个、2个的评定考核等次,以“真成绩”倒逼全镇村干部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