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余公资〔2021〕15号)有关规定,区审管办(公管办)于2023年12月5日至8日对2023年11月份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诚信分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2023年11月份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附件:2023年11月份余杭区小额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诚信评价结果余审管办〔2023〕50号.wps
杭州市余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