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论对人智慧文化的 历史、真相及事实等知识(一)

常识爱好者 教育培训 2024-01-20 15138
用“杂”参与论文的命题信息处理,意思实际也是一种定规,即是说应该属于广义的、随心所欲的、想到什么就论什么,然后可以随时结束理论的→然后还是有相关经纬脉络的明显规定,此文当与历史、真相、事实及知识相关,而不是不着边际的信口雌黄。
先说“历史”,我认为人类历史中最大的迷,是以中华民族为阳一仪相对明显,而全球属阴一仪相对隐蔽,即上古时代的历史真相与事实。包括《易经》的作者、何时著成、当时由何种形式留传世间……等等,至今仍无定论。而那个所谓的上古时代,及语言文化形式用神话故事讲述的内容,包括三皇五帝、人文始祖、中华祖先和智慧本源等“历史”真相和事实,我在F1文中用“迷”来假设性“理解”,并大意提出“科学与迷信共存;真相与假像同在”的观点,这也同时是我用“心”点明本文论点之一的诚信说法。按照西方智慧的哲学术语“理解”,不知哲学能否证明“是否属于客观事实”?
由此牵扯出“迷信”一词,我认为人类历史上最大的迷信,却不是东方世界用神话故事传说的内容,或《周易》著作问世后,涉及“开山鼻祖”式先河的算命卜卦、测字看风水等等,被现在社会铁定结论为封建迷信,包括道教的仙、佛教的佛,神话故事的思想、意识连通的神和天堂;也不是全球对宗教文化和信仰有关的,曾经作出“宗教迷信”的结论和定义,实际上反而是对“哲学”的迷信。
例如“客观事实、客观世界、客观标准、客观真理”……实际上潜台词还包括“客观历史与客观知识”,人们受骗上当迷信之深,简直是无可救药、几乎毫无迷途知返可能。
若论迷信的“最大桂冠”,当然非“哲学”莫若。不是吗?由上古时代神话故事“编造”的,自《周易》发扬光大的中华封建迷信,却比不过哲学而被其取而代之。于是根据思维逻辑学的矛盾知识,我却向人类提一个问题:若中华文化的智慧历史和传承,真相是事实甚至科学而不是迷信,那么二选一的准确结论逻辑题,是不是证明“哲学迷信”才是人类智慧文化史中最大,危害最严重的无知盲目之迷信?
对“哲学迷信”的诚信至“没有一点脑子”,是迄今人类最大的可悲和耻辱。而且我已通过系统理论的办法,把哲学的愚昧无知问题,指点到几乎包括所有知识和理解要点,不是全部而大致趋向全部、圆满的时候,至今还不能通过易学教授,而惊醒任何一个真正上品、入流的专业文化人才!今天再补充一点对“历史”及相关的若干个理学专业知识。现在再指点人们几个简单道理:
其一、自然世界从来没有过什么静态的“客观事实”,因此也不可以作为事实存在真相的客观标准。基本道理其实在前些时日的论文中,简单、基础的直觉文化道理,已有蛛丝马迹信息指点迷津。即物理学中关于动、静的精准思辨结果,证明趋向绝对的静止,自然世界中没有这一类真实的具体客观事实!
“前、后、中”三点以称为太极规则“单位”的思辨判定,自然界是否可以存在“称为真相和真实的客观事实”?如果我们理论前提确定为微观世界的微观思维,那么用速度假设扩大为n亿倍的“超高速摄像机”,于是或许我们现在假设为“静止”的客观事实,真相也在高速动态的运动和变化之中。若倍速理解到位的影视信息处理,我们见证的客观事实,在以秒为单位确定的“客观事实”,肯定已有所差异而前、中、后的真相,理所当然是绝对不同的。这是智慧文化道理具有易变之道正经理解的专业解释之一;
其二、客观事实都处于千变万化的动态变化之中,而昨天创成的论文中,又提出了智慧、文化和成果,知识只能抽象地存在于人文世界之中。而且还必须与人智慧生活本质的思想、意识和意义相关,才能有意识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大意),已经把道理讲解得够透彻、透明接近直白了,但还是被某些人们的迷信意识作用,给于无理否定的愚蠢处理。无奈只好像对学龄前儿童的智力水平一般处理,明明白白地用“哲学=爱智慧”意思的基础讲解了。
既然其他道理对人类无论深入浅出,都无法找准沟通要点讲清道理,至少还不能让亿分之一的人才“能对准教育频道”,还无法达到理论有意识交流的基本教育目的。于是只好直接点明道理,而顾不得人类全体的尊严与脸面了→虽是我直觉不好意思,但实在无奈因此只能如此:
“历史”是什么?能够用哲学所谓的“客观真理”类事实得到具体证实么?
“历史”是每一个过去、现在或将来的“人”,曾经活着、现在活着、将来活着的“广义”性理念界定的人们,实现大系统全息化意识交流成功目的,以具体实物证明法,然后抽象升华成“图形文化、语言文化、文字文化到信息文化”的精准交流术法,实现知识性交流目的的水平和能力阴阳和合,之后能够打破时空条件局限的主观性事实,地地道道智慧和文化成果,结论为“知识”的主观性抽象产物“系统”有意识实在。
注意理解要点,是人智慧及文化层面完整理解的,符合易学“形而上学”正经道理的太极法则,因此形式上抽象的主观世界范畴,人类社会用所有事实能够证实的抽象和具体结果,因此是“广义”属性界定的“知识”,可以用“事实、真相”断定的主观(智慧及文)化有意识实在。
本文再讲因果之间的二个直白道理。即:
一、“历史、事实和真相”从上古时代开始,就在无时不刻地用大量的神话故事形式,向后人传递着与“历史”相关的“事实或真相”,这是一条智慧文化经纬的正经教育和文明传统、文化传承,人与人之间的意识交流术法是“口口相传”;
二、以此为基础,人类进入了更加高级的、智慧文明的文字文化易变阶段。其实是现在的人们,因为一知半解而始终违背了直观性觉悟、理解与结论的基础原则,由于“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问题,导致习以为常的熟视无睹错误,结果只能糊涂而不能明白的简单道理。即指“书成文字”和“处理文字”的信息社会化交流,实际上仍然是“二个人之间”,根据“活人”概念活生生界定的真实存在原则,是“你、我、他”用意识文化成果的知识系统,借助文字化成果在完成有意识交流。
交流可用甲方、乙方或他方、我方的基础确定,无法否定的事实或真相,就是“先生”一方将易变成“自己”头脑中智慧文化成果的知识系统,精准联系而一点点书成“文字”,集成文章或著作;然后“学生”一方从文章或著作中思辨信息、理解意思、学成知识。还有问题需要质疑吗?或许有,因此再听我进一步述说;
三、落下了“标准和结论”的直观道理,自然就是本文的理论也必然留下重大的缺陷。知道“诚信”的道理吗?中华文化是主体属于模糊思维的,因此有一个与之相关的因果道理。就是信息的发散是开放型的,如果人们自以为理解得“完整、圆满”了,其实不然,还有其他方面因素没有包括。故中华民族在古代已得精髓,大意是谓之“只能意会不可言传”,或者佛说“不可说,不可说……”,聪明智慧已经道出事实、点明真相了。
思辨和判析“诚信”的知识,是否说明哲学家们的语文文化基础水平,还是差强人意了一点?诚信与迷信进行语文意思的精准处理,有关“信”的意思是主观标准的关系,教育界是否有人能够透彻理解?
人智慧本质的有意识道理,“信”就是一种主观标准阳的信息参与和结论作用原则,始终渗透在人毕生的生活过程之中,在人大脑功能正常的前提条件下,自觉作用而他人极难无端干扰。例如对有的人就是刀架在脖子上,也无法做到左右此人的意志,怎么能够轻易让他人改变信仰?
离开了口口相传和书面文字的有机联系,人类历史就已经无法“真实存在”了。主观世界的智慧和文化成果,离开活人或活人的语言传达、文字传承,人世间智慧就因此失去联系而一无所有。最简单的事实和真相,是人一旦大脑病变而失去正常功能,虽然仍然绝对符合“唯物论真理”,而实际道理即此人因病而失去智慧,生存能力已经连自然世界的动物都不如。
不要妄论此类人物有无智慧,或曾经还是“哲学家之类的专业人才”,事实和真相是类似患上痴呆症的人,这类人一旦失去他人的关爱,和生活方面地道确实的帮助照顾,毫无疑问的必然性结果,是百分之百不会犯唯心论错误的死人——仅管还是具体物质的自然存在。
就此打住而结束本文,不知能否警醒天下迷信哲学的悠悠众人,可有一些人能够受教而得到觉悟,对我而言就是诚信的理论目的。点拨一人觉醒就是功德;若人越多自然功德越大。愿此目的心想事成、发扬光大,不要辜负了我用毕生心血和精力,现在仍以生命和健康为代价的易学理论,自以为是正经学问的巨大努力,或许能帮到社会读书明理、知书达礼的有意识诚信理论目的。若生前能遇到知音同道的有缘之人,或认同或帮助或同行,虽时日有限但仍觉万幸;若事与愿违,则坚信身后定与后人有缘,得阳春白雪的知音同道相助,断言著书立说,功在当代益在千秋的说道,是至理名言的抽象论断定不虚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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