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孟刚)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在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举行,活动主题为“安全用药健康为民”。
《通知》要求,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药的理念和知识,凝聚共筑药品安全的社会共识。要围绕《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等法规文件,多角度、深层次开展政策解读及法规宣贯。大力宣传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等药品监管重点工作,展现药品监管工作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效,增进公众对我国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和信心。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知识,对公众尤其是儿童、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安全用药知识进行解读和科普,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据了解,今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期间将举办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第十二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第五届药品安全互动体验活动、药品检验公众开放日活动、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等系列活动。